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8月16日我分局對3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0912—4614472(項目管理室)
傳真電話:0912--4612741
通訊地址:靖邊縣人民路41號榆林市生態環境局靖邊分局
郵 編:718500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關于陜西省匯星鈣業有限公司氧化鈣脫硫劑氫氧化鈣脫硫劑加工生產項目(重大變動)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2023-8-16 | |
2 | 關于靖邊縣漠飛沙實業有限公司漠飛沙石英砂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2023-8-16 | |
3 | 關于陜西延長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用系統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2023-8-16 |